第十八章:退貨條款

 

第一節       活躍的超連鎖店主退貨產品的買回政策

(A)    公司將從活躍的超連鎖店主買回任何當前可銷售和可轉售條件的產品.

注意:30天的買回期限提供超連鎖店主相當充裕的時間決定是否需要退貨。公司不接受任何超過買回期限的退貨申請,除非在此手冊中另有註明。


第二節       退貨條款及程序

如同第一節所述,超連鎖店主只可就在市場上具有銷售價值且可以用於銷售的產品申請退貨以獲得退款。活躍的超連鎖店主合資格的退貨產品必須符合以下情形,方可退款:

(A)    產品必須現存於產品價目表上;

(B)    未打開,且未開封;

(C)    無漏損;

(D)    沒有外來標籤或其他記號;

(E)    內部或外部瓶子或商標沒有任何破損;

(F)    文宣資料的密封包裝原封未動;

(G)    非食品、定製產品或禮品卡;

(H)    產品的其他狀況都要符合在市場上具有銷售價值且可以用於銷售的條件;而且

(I)    未過期。

如果產品在有效期限之前尚有5個月以上的保存期,可被承認為具備合格的有效期限。自退貨日期算起離有效期限不足5個月的產品,不會被認作可以用於銷售。液體營養補充品和益生菌營養補充品,若在有效期限之前尚有3個月以上的保存期,則具備合格的有效期限。自退貨日期算起離有效期限不足3個月的液體營養補充品和益生菌營養補充品,不會被認作可以用於銷售。

如果貨品不符合以上所有標準或本章的其他規定,則退貨會被拒收,而且不予退款。

注意:根據聯邦食物藥品管理局FDA的規定,大多數其他食品類不會被認作可以再銷售的產品,不能接受退貨。定製配方產品不能退貨和退款,因為這類產品是專門為個人定製的,不可再銷售給他人。無論出於何種原因,禮品卡不能退回和退款。


第三節       親臨退貨

所有退還之貨品需出示原本收據或發票。如未能出示所須文件,退貨將不獲接受。所有退還至美安香港公司的貨品,包括同日售出已離開美安香港公司範圍外的貨品,會被安排一個准許退貨號碼。

當退貨已被處理, 退款會安排到支付該次訂單的超連鎖店主,以支付時的同樣方式退款。

退款並不會在退貨時進行。根據退貨政策,貨品會被收取,文件會傳送到退款部門處理。

所有退貨會收取10%手續費。


第四節        即日退貨

如超連鎖店主 退還他們已帶離美安香港公司的貨品,需填寫商品退貨表,退款將於即日執行。退款將以支付帳單時使同的同樣方式執行。

所有退貨會收取10%手續費。


第五節        30日退貨政策

在訂貨發出後30日內的退貨,如果所退的貨品現在依然可在市場上銷售,公司會先以原價扣除10%的手續費,如有運費和手續費,之後買回。任何針對已退商品所支付的佣金,將從上線日後的佣金中扣除。


第六節        退會超連鎖店主的退貨政策

當超連鎖店主選擇要取消其超連鎖事業經營權時,必須書面通知美安香港公司。如果獨立超連鎖店主取消其超連鎖事業經營權,仍有在獨立超連鎖店主申請同意書有效期間從美安香港公司直接購買的存貨或輔銷資料,那麼,如果這些產品是在取消超連鎖事業經營權前一年之內購買的,而且在市場上仍具銷售價值,公司可以買回。公司扣除原價10%的手續費。運費不設退款機制。任何針對已退商品所支付的佣金,將從上線日後的佣金中扣除。


第七節         商品退貨程序

美安香港公司不負任何任何符合退貨條件貨品但退貨過程中損壞的責任。超連鎖店主必須自行確保退回至美安香港公司的產品完好如初,如在運送過程中有任何損壞,必須自行負責向貨運業者提出索賠。要求退貨退款的超連鎖店主必須遵循下列程序:

(A)    書面產品清單: 在美安香港公司的指示下,超連鎖店主必須以書面提交退貨的數量及產品的清單至hkunfranchiseservices@markethongkong.com.hk,其中包括直接從美安香港公司購買的日期、 上線的經理級超連鎖店主及提供要退回的產品的訂單編號.

(B)    直接上線「拒絕買回」的信件:超連鎖店主退貨必須首先給機會予上線推薦人(如果仍活躍)和/或第一位上線活躍的經理級超連鎖店主,以直接從他們手中把貨品買回,保留組織中原先因退貨產品得到的BV/IBV。對超連鎖店主最便捷的退貨方式就是聯絡上線推薦人與經理級超連鎖店主,讓對方以當時的超連鎖成本價扣掉10%手續費買回產品。 超連鎖店主必須提交上線推薦人(如果是現任)與第一位活潑的的上線授證經理級超連鎖店主的簽署信,說明他們無意買回商品,且了解任何因退貨產品賺取的BV/IBV將從退貨帳戶中扣除。

(C)    准許退貨號碼(RA No.):如果公司收到退貨清單和直接上線「拒絕買回」的信件後,會寄出一個准許退貨號碼。沒有准許退貨號碼的商品無法退貨。注意:准許退貨號碼(RA#)自發出日起30天內有效。

(D)    貨品退回:貨品必須被退回美安香港公司,並需於外包裝上註明准許退貨號碼。超連鎖店主必須支付所有運費。美安香港公司不接受「貨到付款」或「收貨人付款」。如果外包裝上沒有註明准許退貨號碼(RA#),美安香港公司將拒絕收貨。退貨必須經由提供包裹追蹤服務的貨運業者託運。美安香港公司也建議超連鎖店主為寄回公司的包裹買保險。

(E)    業績點數調整:如果美安香港公司收到超連鎖店主要求將貨品退回和退款時,仍然來得及在佣金支付週期前將在電腦系統中調整BV/IBV,公司將立即從電腦系統中清除其BV/IBV。然而,如果美安香港公司收到退貨請求時,已經至少過了一個佣金支付週期,那麼公司將從未來的佣金扣回原先的BV/IBV。

(F)    無法接受的退貨:公司在收到退貨後,會通知超連鎖店主退貨情形。如果退回貨品為無法接受的狀況,超連鎖店主必須提出書面要求將該退回貨品轉寄至指定的地址,否則退回貨品將被丟棄。

(G)    退貨處理時間: 當美安香港公司收到退貨產品後,超連鎖店主必須給予公司30天去處理退貨。如超連鎖店主沒有依規定完成上述退貨程序,可能需要更多的時間處理退貨。

(H)    非付款超連鎖店主退款: 超連鎖店主不可替其他的超連鎖店主退回商品。只有付款的超連鎖店主才可以要求退款。如果超連鎖店主所退的貨品是由另一位超連鎖店主付款,所退款項將會退還給付款的超連鎖店主。只有一種情況美安香港公司會退款給非付款超連鎖店主,就是由付款的超連鎖店主寫信要求美安香港公司退款給指定非付款超連鎖店主,此例外僅針對超連鎖店主的首次訂貨。

(I)    運費和手續費:原始的運費和手續費,以及退貨產生的運費,都不得要求退款。


第八節    產品品質與運送問題

(A)    對於任何超連鎖店主已打開包裝的產品品質問題,如變色、口感,或關於產品溶解特質的疑慮,必須以電子郵件傳送到 hkunfranchiseservices@markethongkong.com.hk ,來判定是否允許退貨。如允許退貨,由美安香港公司自行決定以新瓶或新包裝同產品替換該有疑問的產品,或是發給面額等於該產品訂購價格的兌換券。如原包裝內沒有產品或已大量使用,則不接受退貨。在美安香港公司決定是否允許退貨前,也許會要求提出足以佐證的照片及/或將產品退回。

在訂貨發出後超過30天才提出的品質問題將需要更詳細的檢查,方能確保核發兌換券或以新品替代。如果產品上的有效日期已過,將不受理在訂貨發出後超過30天才提出因品質問題的退貨要求。

(B)    運送途中若造成產品包裝損壞,例如被擠壓或看起來被重新封貼、產品標籤損壞,或產品於送達時有漏損狀況,必須根據本手冊運費與出貨章節中的規定與程序,在訂貨發出後30天之內發送電子郵件至hkunfranchiseservices@markethongkong.com.hk 通知美安香港公司。如果開封時發現產品硬化,亦須聯絡hkunfranchiseservices@markethongkong.com.hk 以確定產品是否可以更換,只要距離最初發貨日期不超過30天。

注意:如果超連鎖店主將原先美安香港公司或其製造商送抵的產品轉運到其他地點,例如國內或國外的顧客地址,由於轉運方式不在美安香港公司控制之內,美安香港公司不負任何貨品損壞或產品品質受到影響的責任。


第九節          特殊退貨政策

(A)    美安網路中心:美安網路中心(WebCenter)購買時即啓動,啓動後的網路中心不可轉讓。因此,美安網路中心服務即可視為「已開始」或「已啓用」,正如一個軟體一旦安裝及使用許可證後,即可視為「已啓用」。因此基於下列條件實施分段退款:

         (1)    少於60天,超連鎖店主可獲得90%退款。

         (2)    60天至90天之間,超連鎖店主可獲得75%退款。

         (3)    90天之後,超連鎖店主不再有資格要求退款。

         (4)    如果透過美安網路中心已經售出一個網站,那麼無論該美安網路中心是何時購買的,都不會予
                 以退款。

(B)    快速起步套裝:如果要退回快速起步套裝,必須退回此組合的全部原有產品和資料才能得到退款。此項規定沒有例外。美安香港公司若收到產品和資料不全的快速起步套裝退貨,將不予退款,並會將此產品和資料不全的套裝退給超連鎖店主,費用由超連鎖店主承擔。此項規定沒有例外。

(C)    退貨超過HK$7500: 如果退貨超過HK$7500,必須寄統一商品代號(UCC)單給公司,證明沒有任何抵押權在所退之貨品上,也沒有以貨品做為抵押而申請任何貸款。

(D)    不接受退換貨/清倉產品: 針對符合品質標準但也許不在廣告認可標準之內或標籤上有效日期即將接近的產品,美安香港公司有時會提供減價優惠。此等不接受退換貨/清倉產品會清楚註明,不接受任何買回、退款、兌換券或替換等要求。不接受退換貨/清倉產品只供個人使用,不可用於轉售。不接受退換貨/清倉產品不提供業績點數。

(E)    取消超連鎖事業經營權: 當超連鎖店主選擇要取消其超連鎖事業經營權時,必須書面通知美安香港公司。如果這些產品是在取消超連鎖事業經營權之前一年之內購買的,如果符合下列條件,公司可以扣除原價10%的手續費後買回:

         (1)    產品是由超連鎖店主直接向美安香港公司訂購;

         (2)    產品在獨立超連鎖店主申請同意書有效期間時訂購;

         (3)    產品未經抵押且由超連鎖店主持有;

         (4)    符合其他退貨條件並在市場上具有銷售價值且可以用於銷售。

發貨和退貨的運費和手續費無法退款。在買回或退還商品支付的任何佣金將從上線的佣金中扣除,透過輸入負值的BV,即相當於退回產品的BV。

退會超連鎖店主符合資格的退貨產品必須符合以下情形:

         (1)    產品必須現存於產品價目表上;

         (2)    未打開,且未開封;

         (3)    無漏損;

         (4)    沒有外來標籤或其他記號;

         (5)    內部或外部瓶子或商標沒有任何破損;

         (6)    文宣資料的密封包裝原封未動;

         (7)    非食品、定製產品或禮品卡;

         (8)    產品的其他狀況都要符合在市場上具有銷售價值且可以用於銷售的條件;而且

         (9)    未過期。

如果產品在有效期限之前尚有5個月以上的保存期,可被承認為具備合格的有效期限。自退貨日期算起離有效期限不足5個月的產品,不會被認作可以用於銷售。液體營養補充品和益生菌營養補充品,若在有效期限之前尚有3個月以上的保存期,則具備合格的有效期限。自退貨日期算起離有效期限不足3個月的液體營養補充品和益生菌營養補充品,不會被認作可以用於銷售。

早期退會的退貨政策:


 

第十節        取消訂單

所有取消訂單都必須在運送之前申請,且將收取10%的手續費。10%的手續費適用於所有取消的訂貨,包括但不限於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貨、超連鎖事業帳戶訂貨、電話訂貨和郵寄訂貨。如出貨後要求退貨,請參考美安香港公司的退貨條款。經常要求取消訂單會顯示操縱管理業績紅利計劃的可能性,將可能導致糾察措施。


第十一節       經理級買回責任

買回可再銷售或再使用的貨品,上線授證經理級(CEC)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的超連鎖店主是唯一應負責的。若沒有盡到這個責任將會導致紀律處分,並可能終止這位上線本人的超連鎖事業經營權。

(A)    退貨退款的超連鎖店主必須首先給予上線推薦人(如果是活的)和/或第一位活躍的上線授證經理級(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機會,以直接讓他們買回產品(請參閱「退貨程序」)。

(B)    美安香港公司會寄出「退貨確認」之信件給連續五位上線授證經理級(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超連鎖店主,如果:

         (1)    一位超連鎖店主取消超連鎖事業經營權;

         (2)    美安香港公司收到來自退貨超連鎖店主的直接上線「拒絕買回」信件,信件由推薦人(如果是現任)及第一位活躍的上線經理級(或更高的超連鎖店主級別)超連鎖店主簽署;

         (3)    該超連鎖店主將產品退回美安香港公司,以及

         (4)    該退貨的BV/IBV已經至少過了一個每週佣金支付週期,公司無法將此點數從電腦系統中移除。

(C)    「退貨確認」信件會指出是哪一位下線超連鎖店主退貨、所退貨品以及其他四位收到同樣信件的授證經理級(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超連鎖店主名字。

(D)    在寄出信件的15個工作天内,沒有收到連續五位上線經理級(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超連鎖店主的回覆,美安香港公司會啓動佣金扣回程序。


第十二節          佣金扣回程序

佣金扣回程序佣金扣回程序適用於以下所有四種情形出現時:(1)具有銷售價值的貨品已退回美安香港公司並要求退款, (2)退貨的業績點數已過了至少一個佣金支付週期,公司無法將此業績點數從電腦系統中清除,(3)已發出或將發出某種退款(退款支票、存入美安香港帳戶等),以及 (4) 美安香港公司寄出「退貨確認」之信件給連續五位上線授證經理級(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超連鎖店主後的15個工作天內,沒有收到他們的回覆。美安香港公司將啓動以下的佣金扣回程序: 

(A)    電腦系統會將退貨的BV/IBV總數乘上佣金支付指數(意即 過去12個月期間每BV/IBV相對應佣金的平均百分比)。所得結果就是佣金扣回程序將扣除的佣金總額。例子:退回200BV x 58%(1995年6月5日至1996年6月5日的平均)=HK$900。

(B)    電腦系統將從有資格在下個支付週期領取佣金的這五位連續上線授證經理級(或更高的超連鎖店主級別)超連鎖店主當中找出最靠近的那一位,從其所得之佣金中扣除對應金額。如果這五位上線授證經理級(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超連鎖店主無人在下期獲得佣金,佣金扣回程序將繼續找尋,直到他們其中有一人下期獲得佣金為止。

(C)    如果第一位有資格在下期領取佣金的上線授證經理級(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超連鎖店主是五位上線授證經理級(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超連鎖店主中最靠近退貨超連鎖店主的,程序就此完成。請記住,根據超連鎖手冊中所規定的政策及程序,最靠近的上線授證經理級(或更高的超連鎖店主級別)有合約義務購買(買回)退貨。

(D)    如果第一位有資格在下個佣金支付週期領取佣金的上線授證經理級(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超連鎖店主,不是五位上線授證經理級(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超連鎖店主中最靠近退貨超連鎖店主的,退款金額將從下一位上線授證經理級(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超連鎖店主的佣金中扣除。在下一次佣金支付週期中,如果最近的上線授證經理級(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超連鎖店主有資格領取佣金,原退款金額應從他的佣金中扣除。在每週領取佣金的週期裡,從最靠近的上線授證經理級(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超連鎖店主的佣金中所扣除的退款金額,應補回給上次扣除佣金的那一位上線授證經理級(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超連鎖店主。


第十三節        特別優惠活動

所有以特別、優惠價格所購買之產品不可退貨或退款,應被認作為「最後銷售機會。」


第十四節        停止生產的產品

美安香港公司的無牆百貨商場概念使美安香港公司對市場趨向有及時的回應。如果商場有店家因為裝修而歇業,或者停止生產某款產品或系列,對於在購買日之後停產的產品,美安香港公司無法提供換貨或退款。


第十五節        重新出貨

不論任何理由將貨品退回美安香港公司時,如果含有退回產品的佣金週期沒有支付過佣金,那麼所有退回貨品的業績點數將會馬上從電腦系統資料庫中移除。超連鎖店主須在美安香港公司收到退回貨品(不管甚麼原因)30天之內,提出退回貨品再出貨的要求。

(A)    30天之內:假如付款超連鎖店主或訂貨超連鎖店主在美安香港公司收到退回貨品30天之內提出退回貨品再出貨的要求,則已從電腦系統資料庫中移除的BV/IBV將會被放回在原來訂單的日期。因退貨而產生BV/IBV移除時,BV/IBV累積日期的更正或調整按具體個案分別處理。

(B)    超過 30 天: 假如付款超連鎖店主或訂貨超連鎖店主均沒有在美安香港公司收到退回貨品30天之內提出退回貨品再出貨的要求,美安香港公司 不會把退回貨品再出貨。 付款超連鎖店主將會根據現行退貨政策,收到扣除10%手續費後的款額。在30天期限之後,假如退回貨品沒有出貨,任何退回貨品訂單的更正或調整都不會被考慮。30天之後,假如退回貨品沒有再出貨,而美安香港公司已無法將業績點數清除,並支付過包括含有退回產品週期的佣金,美安香港公司將執行買回貨品程序,如有必要,則執行佣金扣回程序。


第十六節    優惠顧客退貨/退款政策

如果顧客向超連鎖店主購買食品、定製產品或禮品卡以外的商品,只要退貨產品符合第二節規定,可在購買日期30天之內取消訂單,並從售貨超連鎖店主獲得全額退款。

在美安香港公司出貨給超連鎖店主當日起的30天內,如收到超連鎖店主接受顧客退還該產品的書面通知及註明日期的零售收據,並符合本章及本手冊運費與出貨章節內的政策與程序資格要求,超連鎖店主可收到扣除10%手續費後的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