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產品訂購程序及政策

 

第一節    提交產品訂購單

當提交產品訂購單後,將無法更改訂購資料,除非資料處理發現訂單資料輸入有誤。

第二節    被認可的訂購方法

可以郵寄、傳真、電話或網上方式向美安香港公司提交訂單。注意: 訂購表格可於HK.UnFranchise.com下載。

  1. 郵寄訂購:郵寄訂購需要寄到美安香港公司的通訊地址,訂單會於收件當天處理。
  2. 隔日快遞郵寄:特快專送需要郵寄到美安香港公司的通訊地址。
  3. 傳真訂購:如超連鎖™店主使用本人已登記信用卡付款,或是付款的超連鎖店主在美安香港公司帳戶尚有餘額,可透過傳真方式訂購。
  4. 即場訂購:可於美安事業中心即場訂購。所有訂單會於接收當天即日處理。
  5. 電話訂購:超連鎖店主可選擇透過電話方式訂購產品。
    1. 超連鎖店主在電話訂購之前必須準備下列資料:
      • 美安香港超連鎖店主編號
      • 姓名及電話號碼
      • 業績點數及其正確的放置位置(限制與平常訂購表格一樣)
      • 正確的送貨地址
      • 每份訂購單包括各產品的:產品數量、產品代號、説明、每項產品的超連鎖成本價(UC)、建議零售價及超連鎖成本價的總額
      • 本人的信用卡號碼(或本人的「登記信用卡」)及其有效日期
    2. 只有使用本人已登記信用卡的超連鎖店主方可透過電話訂購 超連鎖店主應提供信用卡的最後四位數字及有效日期以完成訂購。
    3. 超連鎖店主可使用美安香港公司帳戶內的餘額付帳,只需向職員表明要以帳戶餘額為付款方式便可。
    4. 超連鎖店主提交訂單後,職員會重複訂單的全部內容以作確認。如有任何錯誤或更改,超連鎖店主需於此時提出。然後職員會給予超連鎖店主一個訂單編號。請注意:提供訂單編號並結束通話後,再不能修改訂單。
  6. 網上訂購:可經HK.UnFranchise.com網上訂購產品,以超連鎖店主本人登記之信用卡經由網上訂購系統支付款項。
    1. 訂購程序説明可於網上找到。
    2. 超連鎖店主必須已在美安香港公司登記有效的信用卡,方可以使用信用卡付款。即使超連鎖店主的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已經有登記信用卡,也必須有相關的信用卡資料才能下單。
  7. 優惠顧客的訂購:優惠顧客可以直接透過他們的購物顧問下單;經購物顧問所創建的公司購物網站下單(例如MarketHongKong.com.hk網站、迷你網站等);透過電話或傳真方式向公司訂購。所有訂購表格必須完整填寫。

第三節    自取訂購

  1. 身分認證︰ 如果由其他人代為提貨,請確保你於提貨前已提交美安香港委託提貨表格。如果未能提交或更新表格,你委託的提貨人未被加入到你的授權提貨名單內,將無法提取貨物。

首次訂單提貨及入會組合資料:如果是首次下單及訂單中包含入會組合資料,訂單只可由下單的超連鎖店主親自提貨。提貨時須出示含照片的身份證明文件。

  1. 公司名義登記的超連鎖店主:公司名義登記的超連鎖店主於提貨時必須出示確認公司負責人的公司議決書副本,以及一張含照片的香港身份證明文件,證件必須與一位公司負責人或提交訂單的人(訂貨超連鎖店主)身分相符。
  2. 信託機構登記的超連鎖店主:信託機構登記的超連鎖店主前來提貨,必須出示確認信託機構理事會成員的信託機構文件副本,以及一張含照片的香港身份證明文件,證件必須與一位信託機構理事會成員或提交訂單的人(訂貨超連鎖店主)身分相符。
  1. 提貨時間: 可於星期一至五12:00 p.m.至8:00 p.m.期間及星期六11:00 a.m.至7:00 p.m.期間親臨美安事業中心提貨。以上時間外,美安事業中心不會開放,超連鎖店主將無法入內。
    1. 所有訂單必須在離開美安事業中心前檢查清楚。
    2. 所有提貨訂單,必須在訂購後的七天內提貨。如訂單無法在此期間完成提貨,訂單將被取消,超連鎖店主可取得退款(將收取少於10%作手續費之用)。自動購貨提貨訂單亦被包括在內。
    3. 文件:所有訂單須在產品訂購單送貨資料欄選擇「提貨」。網上訂貨的超連鎖店主必須在「送貨地址」欄目下點選「是的,我想親自提貨。」的選項。若你要親自提貨,千萬不要寄送任何訂單副本予美安香港公司,因為這有機會造成超連鎖店主被重複收費。

第四節    付帳政策

所有訂單必須預付,受認可的VISA信用卡或萬事達卡,或超連鎖店主帳戶餘額均可支付。不接受「貨到付款」的付款方式。

  1. 信用卡:超連鎖店主可用本人的有效登記VISA信用卡或萬事達卡支付。這些訂購單會於接收當日處理。
  2. 帳戶餘額:可存放資金在美安香港公司作為付款之用,但超連鎖店主必須在產品訂購單最上方註明「使用帳戶餘額支付」字樣,否則付款用的資金不會被自動轉移。在美安香港公司帳戶內提取款項時,款項從送貨地址所示國家/地區的存款帳戶內提取。超連鎖店主不可以將其美安香港公司帳戶內的款項轉移到其他超連鎖店主的美安香港公司帳戶內。除非這種轉移是專用於清理受款人的欠款。超連鎖店主不可以將其款項存放到其他超連鎖店主的美安香港公司帳戶內。除非存放是專用於清理受款人的欠款。凡要求增加美安香港公司帳戶內的存款,必須在產品訂購單上列明。
  3. 沒有付款或沒有產品訂購單的訂購:收到的訂單如未附上公司接受的付款方式,都會被退回給超連鎖店主。沒有產品訂購單的付款,都會被退回予超連鎖店主。
  4. 付款超連鎖店主:付款超連鎖店主必須在訂單的最上方填寫名字及超連鎖店主編號,以便公司輸入正確的存款/欠款資料。
  5. 兌換券(Voucher)的使用:假如提貨時,訂購含有BV點數(或在特定情形下含有IBV點數)的美安香港品牌產品已不再繼續生產,美安香港公司會發放兌換券。超連鎖店主的兌換券清單只能在超連鎖事業帳戶獲得,公司不會再寄送紙本的兌換券。依照下列的條款與細則,兌換券可用作購買美安香港公司品牌產品:
    1. 兌換券必須於超連鎖店主的超連鎖事業帳戶內兌換。建議在網上兌換產品,以確保準確並即時計算兌換額。在網上下單訂購產品時,即可使用兌換券來支付訂單。
    2. 超連鎖店主必須在兌換券發出後90天內使用。附上兌換券的訂單一定要在發行後90天內發送至美安香港公司。
    3. 每張兌換券僅可用於一張訂單。只有擁有兌換券的本人可使用,不能用來支付其他超連鎖店主的訂購。
    4. 在使用兌換券的訂單上,美安香港產品價值及產品的BV/IBV點數,一定要大於或等於兌換券的總價值及BV/IBV點數。
    5. 在使用兌換券的訂單上,將扣減兌換券所代表的BV/IBV點數。例如:一位超連鎖店主收到一張價值50 BV的產品兌換券。該超連鎖店主使用此兌換券共訂購了總價值80 BV的產品,則這份訂單上的BV總數只有30, 因為50 BV已經計入發出兌換券的原訂單。
    6. 兌換券上的金額已在超連鎖店主原來的訂單支付,使用兌換券訂貨付款時,會扣除此金額。例如,一位超連鎖店主有一張超連鎖成本價為HK$230.00的產品兌換券。該超連鎖店主使用此兌換券訂購了總值為HK$530.00的產品,那麼,超連鎖店主只需支付超連鎖成本價HK$300.00的貨款。
    7. 運費、行政費和銷售稅(如適用)已加入到原先的訂單上,包括那些已停售的產品。兌換券金額只包含停售產品的超連鎖店主成本價。原先訂貨的管理費和銷售稅由超連鎖店主的帳戶餘額支付;如果因取消訂購停售產品而造成加在原先訂單上的運費超出實際運費,其差額會計入帳戶餘額中。在使用兌換券的訂單上,運費、行政費和銷售稅(如適用)均以整批訂貨(其中包括使用兌換券兌換的產品)的超連鎖成本價計算。超連鎖店主可將兌換券用於新訂單,只限兌換產品。
    8. 兌換券不能用作支付運費、行政費或銷售稅。
    9. 如未能於90天內使用兌換券,兌換券將失去效用。

第五節    信用卡/自動付款自動購貨訂單

  1. 信用卡自動購貨訂單:使用自動購貨信用卡計劃時,如有需要,美安香港公司會處理超連鎖店主的訂單兩次(於連續兩個工作天內各嘗試一次)。如已登記第二信用卡,美安香港會於第三個工作天嘗試使用第二信用卡再次處理有關訂單。如果主要信用卡及第二信用卡被拒絕或存檔中沒有第二信用卡,那個月的訂購就會被取消。公司會給超連鎖店主發出訂購取消的通知。若因信用卡被拒導致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單被取消,超連鎖店主需要在合格日之前提交一份新訂單,並且使用其他支付方法。如果連續兩個月因信用卡被拒而導致每月自動購貨訂單被取消,整個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也將被取消,超連鎖店主必須重新遞交一份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表格,或在網上補交一份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申請表格,以恢復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
    1. 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會在每月合格日(星期五)的17天前被處理。
    2. 這樣就能在超連鎖店主信用額不足時產生警覺,並讓超連鎖店主能滿足每月累積的選擇及/或最低個人業績點數要求。
    3. 超連鎖店主有責任確定信用卡有足夠的額度。
    4. 可以登記兩張信用卡(主要及第二信用卡)並於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單上列明。
    5. 超連鎖店主有責任通知美安香港公司新的信用卡有效日期以作訂購之用。即使有足夠限額,信用卡亦會因有效日期錯誤而被拒絕。結果一樣會被拒絕。
    6. 加入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的超連鎖店主,如果需要更改他們的信用卡號碼或有效日期,可以登入超連鎖事業帳戶在網上進行,也可以傳真或郵寄,把他們簽名後的資料送往超連鎖店主服務部。只適用於更改信用卡資料。任何其他更改,美安香港公司會要求你重新填寫一份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表格。超連鎖店主亦可透過HK.UnFranchise.com在網上更改資料。
    7. 零售商可使用信用卡登記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零售商的自動購貨會在每月開始日期的最後截止日(星期五)的17天前被處理。
  2. 自動轉賬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單:超連鎖自動購貨自動轉賬計劃容許超連鎖店主以銀行帳戶支付自動購貨訂單。每個月只會執行一次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的自動轉賬。如因超連鎖店主的銀行帳戶存款不足而導致轉賬失敗,將不會有第二次嘗試,當月的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單將被取消,並自動發送通知予超連鎖店主以告知訂單已被取消。若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自動轉賬訂單被取消,超連鎖店主需要在合格日之前提交一份新訂單,並且使用其他支付方法。如果連續兩個月因自動轉賬被拒而導致每月自動購貨訂單被取消,整個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也將被取消,超連鎖店主必須重新遞交一份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表格,以恢復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
    1. 如果選用自動轉賬方式付款,超連鎖店主需要到美安事業中心索取或於HK.UnFranchise.com下載直接付款授權書,填妥後交回所屬銀行。
    2. 確保所屬銀行有設置自動轉賬是超連鎖店主的責任。請注意,銀行需要最多30天時間方能完成驗證。如超連鎖店主在未能得到銀行認證的情況下使用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自動轉賬計劃,可能會被所屬銀行收取手續費。
    3. 超連鎖店主必須在使用計劃前30天,將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表格及銀行認證文件親自交到美安事業中心。
    4. 只接受一個銀行帳戶登記並在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單上使用。
    5. 如使用自動購貨的超連鎖店主要將付款方式由信用卡付款更改為自動轉賬,需要先取消現行的信用卡自動購貨並重新申請自動購貨自動轉賬。
    6. 如使用自動購貨的超連鎖店主需要更改銀行帳戶資料,需要重新提交自動購貨訂單及銀行認證。請注意,銀行需要最多30天時間方能完成驗證。
  3. 獨立超連鎖店主信用卡訂購:如有需要,美安香港公司會對超連鎖店主的訂購單處理兩次(連續兩天,每天各一次)。若信用卡在第二次處理時仍被拒絕,訂單將會被取消,公司會自動向超連鎖店主發出通知。如果信用卡在星期五被拒絕,但在第二次(星期一)再處理時可通過,點數將會被放置在信用卡通過的那個星期。
    1. 超連鎖店主最多可有四張本人的信用卡存檔。超連鎖店主若要增加本人的信用卡或更改信用卡資料,可登入HK.UnFranchise.com在網上進行,也可以郵寄一份有本人簽名的「信用卡同意書」,在上面寫上新的信用卡號碼,並註明「僅為信用卡更改」。
    2. 若超連鎖店主要求用一張沒有存檔的信用卡下單,該訂單不會被處理。
    3. 超連鎖店主有責任通知美安香港公司新的信用卡有效日期。即使有足夠限額,信用卡亦會因有效日期錯誤而被拒絕。結果一樣會被拒絕。
    4. 超連鎖店主必須在訂購單上指定使用哪一張信用卡。如果沒指定任何一張信用卡,或只寫「使用存檔信用卡」,美安香港公司會使用存檔中的第一張信用卡。如果那張信用卡第一次被拒絕,美安香港公司會再試一次同一張信用卡。若再次被拒絕,美安香港公司不會再試用其他存檔的信用卡來處理訂購單。
  4. 取消付款/紛爭:超連鎖店主要求美安香港公司退回其所訂購產品的貨款時,必須遵守買回保障和退貨政策規定。該超連鎖店主首先要與上線授證經理級聯繫,如有必要,再通知美安香港公司,才能要求美安香港公司退回其信用卡貨款(記倒帳)。
    1. 超連鎖店主的責任:如果超連鎖店主要求他們的銀行或信用卡公司取消付款,美安香港公司有權取消超連鎖店主使用信用卡的權利(包括使用信用卡支付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
    2. 經理級的責任:貫徹執行買回保障和退貨政策,處理好超連鎖店主要求信用卡取消付款問題。美安香港公司按佣金扣回程序,保留從上線授證經理級佣金中扣回取消付款金額的權利。

 

第六節   缺貨

如超連鎖店主訂購的產品,於當時沒有現貨,美安香港公司會先送出訂單內的其他產品,而在出貨單上註明缺貨(BO)的產品。電腦系統會每天搜尋所有缺貨的出貨單。貨到後,將馬上處理和寄出。

 

第七節    存款/欠款

超連鎖店主在被授權開展業務的每一個巿場國家/地區都擁有一個美安香港公司存款帳戶。超連鎖店主可以用這些帳戶內的存款作為其帳戶指定巿場的購貨交易之用;例如,若一位超連鎖店主在其美安加拿大帳戶內有存款,這存款只能用於支付運往加拿大的購貨,以及/或用於以加幣支付的交易。在ShopGlobal.com網站購貨可使用超連鎖店主「所屬巿場」存款帳戶。在任何時候,超連鎖店主在美安香港公司帳戶內的欠款不得超過HK$80.00。

  1. 帳目資料:超連鎖店主收到的裝貨單上會顯示餘額及欠款。裝貨單上所註明的數額是這次訂購結束後,該超連鎖店主在美安香港公司帳戶內存款及欠款的總數,往後的訂購會影響該數額的變化。
  2. 帳戶中的存款︰
    1. 超連鎖店主不可以將其美安香港公司帳戶內的款項轉移到其他超連鎖店主的美安香港公司帳戶內。除非這種轉移是專用於清理受款人的欠款。
    2. 超連鎖店主不可以將其款項存放到其他超連鎖店主的美安香港公司帳戶內。除非存放是專用於清理受款人的欠款。
    3. 凡要求增加美安香港公司帳戶內的存款,必須在產品訂購單上提出。
    4. 要求退還美安香港公司帳戶中的存款時,必須於HK.UnFranchise.com提出申請。
    5. 超連鎖店主不得把自己的款項從一個美安香港公司帳戶轉到另一個美安香港公司帳戶,即不能把自己的美安美國帳戶上的款項轉到自己的美安加拿大帳戶等。
    6. 帳戶中的存款是沒有利息的。
    7. 如果美安香港公司收到政府的徵稅令或法院指令,要求公司從某個超連鎖店主在美安香港公司的帳戶中抽取款項以支付政府機構或該超連鎖店主的債權人,美安香港公司會遵照法令從該帳戶的存款中抽取所要求的款項,並從該超連鎖店主的佣金及/或帳戶中的存款收取HK$230.00的手續費。

 

第八節    自動購貨訂單

美安香港公司的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允許超連鎖店主為001的商業發展中心確定一個固定的訂單,以滿足每月BV及IBV(如適用)要求,並可依照點數放置規定來分派多出的BV/IBV。先登入超連鎖事業帳戶並在網上設定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或提交書面的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授權書表格,並指定付款方式,這個計劃將會每月自動訂購及運送已選的產品予超連鎖店主。超連鎖店主可以選擇使用銀行自動轉賬或VISA、萬事達信用卡的方式付款,提交書面的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授權書表格時不要附上任何款項。

  1. 每月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日期自動設定:超連鎖店主加入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系統會自動將每月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日期設在超連鎖店主每月合格日的17天之前,以確保及時出貨並符合管理業績紅利計劃的要求。每月將於指定的扣款日期根據所選付款方式進行扣款。產品將按照適用的送貨及訂單處理程序安排發貨。
    1. 新加入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的超連鎖店主:新超連鎖店主加入此計,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日期會設定在其第一個季度結束日期的17天之前,因為每月業務要求的首季寬限期適用於新超連鎖店主。
    2. 原已加入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的超連鎖店主:原已加入此計劃的超連鎖店主,其每月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日期會設定在下個每月合格日的17天之前。
    3. 零售商及未合格超連鎖店主加入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零售商及未合格超連鎖店主的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日期依其加入事業的開始日推算;系統會設定其每月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日期,即其開始日的17天之前。
    4. 自動購貨點數累積保障:選擇使用自動購貨點數累積保障,能確保超連鎖店主在最初90天內賺取佣金後,及早開始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以達到累積要求;也能確保任何超連鎖店主在每月點數提升後,達到每月合格累積要求,因為此項選擇能自動以倍增方式,增加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購。在產品價格變動和供貨變動的情形下,此項選擇也能為超連鎖店主提供保障,確保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單適當調整,以符合點數要求。
  2. 使用信用卡: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可存檔主要信用卡和第二信用卡。
    1. 主要信用卡:美安香港公司會嘗試使用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存檔的主要信用卡扣款。如果主要信用卡因授權原因於第一次扣款時被拒絕,美安香港會於下一個工作日再次嘗試從主要信用卡扣款。但如果主要信用卡第一次扣款被拒絕的原因屬於非授權類別,美安香港將不會再次嘗試從主要信用卡扣款,而會於下一個工作日嘗試從第二信用卡扣款。如果主要信用卡第一次因非授權原因被拒絕,而存檔中又沒有第二信用卡,超連鎖店主的訂單就會被取消。公司會給超連鎖店主發出訂購取消的通知。 如果主要信用卡兩次扣款都被拒絕,美安香港公司會使用第二信用卡。如果存檔中沒有第二信用卡,該月的訂單將會被取消。公司會向超連鎖店主發出訂單取消的通知。若因信用卡被拒而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被取消,超連鎖店主需要在合格日之前提交一份新訂單,並且使用其他支付方法。如果連續兩個月因信用卡被拒絕而導致每月自動購貨訂單被取消,整個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也就被取消,超連鎖店主必須重新提交一份新的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表格,或在網上補交一份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申請表,以便恢復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
    2. 第二信用卡:美安香港公司會依照上述方式嘗試使用第二信用卡。美安香港公司對第二信用卡只會嘗試一次。如果第二信用卡被拒絕,該月的訂購將會被取消。公司會向超連鎖店主發出訂購取消的通知。若因信用卡被拒而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被取消,超連鎖店主需要在合格日之前提交一份新訂單,並且使用其他支付方法。如果每月自動訂購被取消,超連鎖店主必須再遞交一份新的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表格,或在網上補交一份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申請表,以恢復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
    3. 超連鎖店主有責任確保信用卡有足夠的信用額。
    4. 超連鎖店主有責任通知美安香港公司新的信用卡有效日期以作訂購之用。即使有足夠信用額,信用卡亦會因有效日期錯誤而被拒絕。結果一樣會被拒絕。
    5. 加入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的超連鎖店主,如果需要更改他們的信用卡號碼或有效日期,可以登入超連鎖事業帳戶在網上進行,也可以傳真或郵寄,把已簽署的資料送交超連鎖店主服務部。任何其他更改,美安香港公司會要求你重新填寫一份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表格。超連鎖店主也可以登入超連鎖事業帳戶,於網上進行更改。
  3. 使用別人的信用卡/銀行帳戶:所有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單必須由在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授權和訂購表格上簽名的超連鎖店主支付,使用其在公司登記存檔的信用卡或銀行帳戶。可使用他人信用卡或銀行帳戶的例外情況包括:信用卡持有人或銀行帳戶主人是本人配偶,或是在商業組織超連鎖事業經營權中登記的負責人。在此情況下,雙方都需要在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授權和訂購表格上簽名,並附上信用卡持有人或銀行帳戶主人授權使用的公證信。若不符合規定,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單將不予受理。
  4. 使用自動轉賬:如果選取的付款方式為自動轉賬,必須於在計劃開始前最少30天收到自動轉帳授權。
  5. 超連鎖店主取消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超連鎖店主可隨時取消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的固定訂單,只要他們提前30天提交已簽署的書面通知予美安香港公司。取消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不會終止超連鎖事業經營權;終止超連鎖事業經營權也不會自動取消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的固定訂單。如果超連鎖店主想終止他們的超連鎖事業經營權,除了要取消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他們亦要指明終止超連鎖事業經營權;反之亦然。注意:如果超連鎖店主用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購BV和IBV產品,取消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會導致取消包括訂購BV產品和IBV產品的整個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
  6. 美安香港公司取消超連鎖店主的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 如利用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購的貨品遭退貨,則將會造成該超連鎖店主的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被取消。
    1. 拒收一次:當美安香港公司收到被退回的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單的貨品當日起計30天內,超連鎖店主應提出再次出貨的要求。如果超連鎖店主在30天內沒有提出再次出貨的要求,美安香港公司有權立即取消該超連鎖店主的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如果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是因為以上理由被取消,則超連鎖店主必須重新填寫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申請表,重新提出申請。
    2. 二次拒收:不論任何理由,如果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的訂單貨品被退回兩次或以上,美安香港公司有權立即取消該超連鎖店主的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如果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是因為以上理由被取消,則超連鎖店主必須重新填寫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申請表,重新提出申請。
  7. 更改產品清單︰ 超連鎖店主可於網上更改產品清單(於網上更改自動購貨之產品清單必須於下一個發貨日期前的星期五提交申請)。注意:雖然超連鎖店主可以定期在他們的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單上更改產品,但這計劃並不是設計予超連鎖店主每一兩個月就更改產品清單,這樣做有違了超連鎖店主省卻每月遞交文件的目的。如果超連鎖店主計劃每月更改產品清單,則每個月提交手動訂購單以維持每月累積的選擇和/或IBV每月累積的選擇較佳。
  8. 超連鎖自動購貨親自提貨訂單: 如你選擇親自提貨,必須於下單後七天內前來取貨。如你無法在七天內提貨,你的自動購貨訂單將被取消,超連鎖店主可獲得退款(將收取10%作手續費之用),同時或會對你的帳戶構成不良影響。 超連鎖店主有責任確保已符合所有要求/條件。美安香港公司對於七天限期內未被提貨的訂單概不負責。 如你選擇親自提貨卻持續兩個月無法提取你的貨品,你的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將被取消。 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的提貨日為出貨週的第三個工作天。
  9. 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的送貨地點︰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固定訂單的產品只能派送至購貨超連鎖店主的所屬巿場區域指定地址。

第九節    業績點數和獎勵業績點數的放置

 

所有個人業績點數(PBV)及/或個人獎勵業績點數(PIBV)必須分派到購貨超連鎖店主本身的商業發展中心(包括連鎖分店加入的商業發展中心),或者 分派到由其親自推薦、且依本節規定有資格獲得分派點數的一位超連鎖店主原有的商業發展中心(不包括其連鎖分店加入商業發展中心或001商業發展中心 — 但那些以一個商業發展中心入會建立事業者不在此限)。超連鎖店主每季只能將點數分派予一位指定的、由其個人推薦的超連鎖店主。

超連鎖店主可以將個人業績點數(PBV)及/或個人獎勵業績點數(PIBV)分派予那些非指定放置位置的超連鎖店主的原有商業發展中心(不包括其001商業發展中心),前提是他們是處於其開始日起計90天內,且由你親自推薦、合格、活躍的超連鎖店主,並已註冊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

  1. 產品訂購:訂購產品必須由購買產品的超連鎖店主本人付款。
  2. 銷售產品予超連鎖店主︰超連鎖店主可以銷售產品予其他超連鎖店主。然而,付款超連鎖店主必須支付款項予美安香港公司。訂購的點數應分派到購貨超連鎖店主的商業發展中心,而產品必須運送到賣方的超連鎖店主。
  3. 銷售產品予零售商:零售商可以從超連鎖店主處購買貨品。超連鎖店主可用這些款項購買產品,並依本章列明的標準放置規定自行決定分派業績點數(BV)及/或獎勵業績點數(IBV)。
  4. 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單的BV/IBV點數分派︰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單的BV/IBV點數依照本章現有的放置規定分派。在加入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時可選擇如何放置超出的BV/IBV點數,往後也可隨時更改原來的選擇。
  5. BV及/或IBV點數分派資訊不全的規定:
    1. 商業發展中心(BDC)資訊不全:如果產品訂單上BV/IBV點數的放置資料不完整,沒有指明BV/IBV點數放置到指定BDC,則該BV/IBV點數會被分派到訂貨的超連鎖店主的001商業發展中心。
    2. BV及/或IBV點數分派的數量資訊不全: 如果訂單上BV/IBV點數放置到多個商業發展中心的BV/IBV數量不明確,則其中可明確放置的BV/IBV點數會按要求進行放置,其餘有爭議的BV/IBV點數會按其BV/IBV數量的許可分派到剩餘的商業發展中心。
      1. BV及/或IBV點數分派的正常順序:BV/IBV點數將會按訂單上第1欄至第5欄的正常順序進行分派,不論其實際上是否首次訂貨。在這個順序中的任何步驟如果出現BV/IBV點數的數量資訊不全,資料處理系統就會按順序跳到下一欄,直到所有BV/IBV點數可明確地分派為止。然後,資料處理系統會按BV/IBV點數分派的正常順序,重頭處理未解決的欄目,分派剩餘的BV/IBV數量。唯一的例外是第二欄所指的首次訂購(見下列)。
        1. 第2欄 — 首次訂購:如果訂貨的超連鎖店主在其首次訂單上填寫了第二欄的任何部分,那麼第二欄正常的點數分派順序是:
          1. 200 BV, BDC-001
          2. 50 BV, BDC-002
          3. 50 BV, BDC-003
          4. 其餘要求放到BDC-002的點數;
          5. 其餘要求放到BDC-003的點數。
          如果有點數要求放到其他地方,也要待第二欄點數分派順序完成之後。 如果沒填寫其他點數要分派到別的地方,而且上述第二欄的五個步驟點數分派完成後仍有剩餘,則所有剩餘的點數會被分派到BDC-003。
        2. 第2欄 — 非首次訂購: 如果訂貨的超連鎖店主在其首次訂貨單之後的任何訂單上,填寫了第二欄的任何部分,則第二欄正常的點數分派順序是:
          1. 要求分派到BDC-002的任何數量的點數;
          2. 要求分派到BDC-003的任何數量的點數。
          如果有點數要求放到其他地方,也要待第二欄點數分派順序完成之後。 如果沒填寫其他點數要分派到別的地方,而且上述第二欄的五個步驟點數分派完後仍有剩餘,則所有剩餘的點數會被分派到BDC-003。
        3. 第3欄 — 用於連鎖分店加入:如果填寫了第3欄的任何部分,則所填上的點數將分派予訂貨的超連鎖店主。 備註:所有連鎖分店加入必須於超連鎖事業帳戶內完成。
          1. 假如是有資格申請連鎖分店加入,點數會分派到連鎖分店加入的商業發展中心上。
          2. 假如尚未有資格申請連鎖分店加入,則點數會分派到訂貨超連鎖店主的BDC-001。
      2. BV及/或IBV點數剩餘:如果訂單上的BV/IBV點數多於超連鎖店主填上的點數,而超出的點數尚未分派,按該訂單的資料處理系統點數放置順序,剩餘的BV/IBV點數會分派到最後一個商業發展中心。
      3. BV及/或IBV點數平均分派:當超連鎖店主在其指定的幾個商業發展中心內沒有完整地填上BV/IBV點數的數量,結果資料處理系統不明白其分派意圖時,BV/IBV點數才會在幾個指定的商業發展中心作平均分派。
  6. IBV發放流程
    1. 來自美安香港品牌產品、購物年金品牌產品和通用購物車商店的IBV訂單,都會在送交訂單/付款時獲得IBV。
    2. 來自夥伴商店的IBV訂單,在發放IBV之前,將會顯示在你的待處理IBV報告中。美安香港公司收到夥伴商店付款後,夥伴商店IBV將在訂單送交日期後的下一個月發放。
      1. 當美安香港公司收到夥伴商店付款後:
        1. 將在訂單日期後的下一個月發放IBV。 例如:4月5日的訂單,如果商家於4月19日付款,其IBV發放日期將會是5月5日。
        2. 超連鎖店主將收到發放IBV及其發放日期的通知。
        3. 在「處理中的IBV報告」內的訂單上,會有一個IBV發放日期。
        4. 根據你目前的IBV自動放置位置設定,IBV將於發放日期的10:30 p.m,自動放置在商業發展中心(BDC)。
        5. IBV發放後,會顯示在超連鎖管理系統(UFMS)內其他報告內(例如:銷售點數/詳細銷售報表、網路銷售業績報告等),而非顯示在待處理IBV報告中。
  7. 親自推薦的超連鎖店主 BV/IBV點數分派資格︰超連鎖店主每季度可將BV/IBV向下分派到一位指定的、 親自推薦的合格超連鎖店主原來的商業發展中心,接受分派點數的超連鎖店主必須︰1)擁有超連鎖管理系統 (UFMS)並實行每月累積的選擇,於前一個合格月份內以本人作為購貨付款人,將規定的個人業績點數放於自己的001商業發展中心(超連鎖店主為50 BV;助理級為100 BV;經理級及以上則為150 BV);2)確定一個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每月固定訂購單(狀態為T、N或W)。 注意:個人推薦的國際HP1超連鎖店主、非牟利組織、網路中心專業人士聯盟或零售商的商業發展中心不能獲得點數分派。
  8. 新的親自推薦之超連鎖店主BV/IBV點數分派資格:新的親自推薦之超連鎖店主是指那些處於其開始日起計90天內的超連鎖店主。超連鎖店主可以將BV/IBV分派至其新的親自推薦之超連鎖店主的002或003商業發展中心,這些新超連鎖店主必須是合格、活躍,且已註冊一個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每月固定訂購單(狀態為T、N或W)。 注意︰個人推薦的國際HP1超連鎖店主、非牟利組織、網路中心專業人士聯盟或零售商的商業發展中心不能獲得點數分派。
  9. 非個人推薦的超連鎖店主:購貨超連鎖店主如果把業績點數(BV)及或/獎勵業績點數(IBV)分派到非本人推薦的超連鎖店主的商業發展中心,或者分派到由其個人推薦、但沒有資格獲得分派點數的超連鎖店主原來的商業發展中心,會導致BV及/或IBV點數被放置到付款超連鎖店主的商業發展中心001上。一些超連鎖店主由於共用同一地址等原因而沒有被推薦權,他們不可以讓別的超連鎖店主把BV/IBV點數分派到其個人的商業發展中心,包括原來推薦他/她入會的超連鎖店主。若這些超連鎖店主重獲被推薦權,他們的推薦人就可以把BV/IBV點數分派到其個人推薦的超連鎖店主原來的商業發展中心(不包括連鎖分店加入的商業發展中心),只要這些個人推薦的超連鎖店主有資格獲得分派點數。(見下方)
  10. 個人推薦的超連鎖店主以連鎖分店加入的商業發展中心:如果業績點數(BV)及/或獎勵業績點數(IBV)分派到個人推薦的超連鎖店主以連鎖分店加入的商業發展中心,會導致這些BV及/或IBV點數被分派到超連鎖店主個人的001商業發展中心。
  11. 非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計劃參與者︰如果業績點數(BV)及/或獎勵業績點數(IBV)分派到個人推薦的超連鎖店主而其並未參與在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計劃中,會導致這些BV及/或IBV點數被分派到付款超連鎖店主的001商業發展中心。個人推薦的超連鎖店主必須成功完成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單,方可成為上線安排放置BV/IBV的對象。上述有關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規定的唯一例外只針對個人推薦的新超連鎖店主;他們只要在第一季三個合格日之內,提交了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表格,並且已被輸入了公司的電腦系統,即可符合點數分派資格。如果基於某種原因(公司出錯除外),個人推薦的超連鎖店主的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被取消過,若往後需要恢復,該超連鎖店主必須成功地進行一次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推薦人才能把BV/IBV點數分派到該超連鎖店主原來的商業發展中心。
  12. BV及/或IBV點數分派的期限:要所分派的業績點數(BV)及/或獎勵業績點數(IBV)被計算在某個星期五,必須遵守下列的時間限制:
    1. 郵寄/隔日快遞的訂單必須在7:59 p.m.前收到。
    2. 傳真的訂單必須在7:59 p.m.前收到,而電話訂單的時限為6:59 p.m.。
    3. 如果超連鎖店主目前有訂用超連鎖管理系統,已註冊的優惠顧客從顧客消費網站(MarketHongKong.com.hk、SHOPGLOBAL.COM)所送交的網上訂單,若於星期五11:59 p.m.之前完成,則可列入當前週期計算。如果超連鎖店主目前沒有訂用超連鎖管理系統,訂單若在6:59 p.m.前送交,則可列入當前週期計算。
    4. 超連鎖管理系統成員的網上訂購必須在11:59 p.m.之前收到。
    5. 非超連鎖管理系統成員的網上訂購,必須在6:59 p.m.之前收到。
    注意:如果美安香港公司確定公司的超連鎖管理系統發生故障,並且已超過許可的時間,則超連鎖管理系統會員必須在星期六1:59 p.m.之前,以傳真方式訂購,並以經核准的信用卡或「帳戶中的存款」作為付款方式。在訂單頂部必須清楚地寫上「超連鎖管理系統故障,請記入截止日為XX/XX/XX的那一週內」。除此之外,公司不接受其他訂單。 注意:只有美安香港公司才有權決定是否延長訂購截止時間。如果美安香港公司確定電腦服務系統「故障時間」不長,並不足以成為截止時間延伸的理由,則網上訂購截止時間不能超過11:59 p.m.。凡在這一截止時間後收到的訂單,其點數將被記入下一星期內。

 

第十節    存貨管理

 

超連鎖™店主必須使用HK.UnFranchise.com內的存貨管理工具來追蹤所有產品訂單。

超連鎖店主提交的所有訂單,包括自動購貨,都會自動輸入到存貨管理工具中。超連鎖店主必須為其銷售的所有產品建立銷售收據。當有關產品建立了銷售收據,該項產品就會從存貨管理工具中移除。在存貨管理工具中,所有上一季度未銷售的產品必須定為以下其中一種指定狀態︰(1)個人使用、(2)促銷/廣告用途、(3)損壞/過期或(4)在日曆季度結束前保持存貨。在存貨管理工具中,於上一季度的每項未銷售產品在設定狀態前,超連鎖店主無法新增其他訂單(但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單、直接送貨至已註冊優惠顧客的訂單,以及顧客在美安香港網站(MarketHongKong.com.hk)所提交的訂單將獲繼續處理,不受影響)。

注意:直接送貨至已註冊優惠顧客的訂單,以及顧客在美安香港網站(MarketHongKong.com.hk)所提交的訂單,將會自動建立銷售收據,且不會輸入到存貨管理工具中。